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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本公司設有三席獨立董事。

(二)本公司簽證會計師為國內大型會計師事務所,以獨立超然立場,遵循法令規範查核本公司 財務狀況。

(三)本公司已經於2011年8月31日董事會設立薪酬委員會。

(四)本公司依股務代理提供之股東名冊掌握主要股東及主要股東之最終控制者名單之情形。

(五)本公司與關係企業訂有相關管理作業規定之。

(六)董事及監察人進修之情形:本公司董事及監察人皆已參加公司治理之相關課程。

(七)董事對利害關係議案迴避之執行情形:本公司針對董事對利害關係議案之限制與迴避已於公司章程關於股東行使權利之方式中明確規範。

(八)公司為董事及監察人購買責任保險之情形:本公司於2011年2月12日起,投保董監事責任險,投保總額度為美金300萬元,保險期間為一年,採年度續約方式。

(九)風險管理政策及風險衡量標準之執行情形:本公司訂有內部控制制度及相關管理辦法,並依辦法執行。